关于对2019年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人员开展听课评价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9-05-28作者:张红涛审核:李新东编发:张倩浏览次数:117

配合学校做好2019申报晋升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相关工作,对申报职称人员进行听课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1.准备工作

院(部、中心)根据2019年拟申报晋升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人员情况,安排好听课时间、地点及听课评委,将《听课安排表》(附件1)在本周四(5月30日)前钉钉至发展与质量管理处聂天霞。

听课评委以院(部、中心)督导组成员本部门领导、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参加;每次听课评委不少于3人,组成人员为奇数。

2.实施听课

院(部、中心)按照听课安排,对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教师开展听课评价,每位听课评委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附件2)。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根据各院(部、中心)的听课安排,以随机抽查的形式参与听课,抽查人数不少于拟申报晋升职称人数的40%。

3.听课评价

听课评委按照评价指标,对本部门教师和承担本部门教学任务的兼课教师别按A、B、C三档评定。其中A档成绩人数不超过申报晋升职称总人数的1/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取平均值原则,综合评定该次课的成绩综合评定成绩为C档的教师,需再次安排听课,若两次评价成绩均为C档,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听课评价工作完成后,各院(部、中心)填写《听课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3),并钉钉至发展与质量管理处聂天霞

4.上报材料

20199月30前完成听课工作,并将《听课安排表》《听课评价表》《听课评价成绩汇总表》纸质稿报至发展与质量管理处存档。

其中《听课安排表》《听课评价成绩汇总表》须加盖部门章;《听课评价表》须有听课评委签字。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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