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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九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
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各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省纪委决定再次通报一批近年来查办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此警醒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守道德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安阳市政协原主席赵微违纪违法案件
赵微,男,1951年8月出生,汉族,河南省郾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2000年1月任安阳市委副书记,2004年4月任安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3年8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2月,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未注明币种均为人民币),违法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2000年至2012年,赵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开发、国家农业补贴项目申报、金融贷款、民事诉讼、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518.25万元。插手工程项目。2009年至2012年,赵微接受安阳龙跃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贾某请托,在该公司开发的“龙跃新世纪广场”项目土地移交、进场施工、增加项目用地、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处理文物违法案件、提高企业影响力等方面提供帮助。期间,赵微先后6次收受贾某贿赂共计240万元、1万欧元和价值28.14万元的迈腾轿车一辆。干预人事调整。2004年下半年,赵微收受林州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闫某1万元,给有关人员打招呼,将闫某从城关镇派出所调至林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10年初,赵微接受内黄县商务局局长王某的请托,给有关人员打招呼,使王某调任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2010年4月,赵微收受王某贿赂10万元。破坏司法公正。2002年下半年,安阳市三龙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某与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讼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胜诉,罗某送给赵微5万元,请求赵微给有关部门打招呼。2003年底罗某如愿胜诉,再次送给赵微5万元。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违纪违法案件
李长轩,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河南省西平县人,大学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任河南省粮食厅副厅长,2000年6月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2004年更名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兼任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党组书记。2012年5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中储粮总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中储粮总公司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2013年7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官商勾结,大肆敛财。2002年至2011年,李长轩利用职务便利,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某、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某等人贿赂共计1407.9万元、4.5万美元;另有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在近十年间,李长轩先后收受60余人的贿赂,其中有10余人是商人,这些商人的行贿金额达800余万元,占李长轩受贿总额的近60%。操守不严,行为失范。先后与两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违纪违法案件
朱家臣,男,1955年9月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南省虞城县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洛阳市委副书记,洛阳市农业银行副行长,偃师县委副书记,洛宁县委书记、洛宁县人大主任,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9月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6年12月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9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追求享受,贪污公款。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朱家臣将本人在北京、洛阳等地宴请朋友,在北京、郑州等地购买购物卡、礼品和个人生活用品等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周口市政法委财务报销,贪污公款52.57万元。索贿受贿,顶风作案。2007年至2013年,朱家臣利用职务便利,以报销发票为由,向市、县政法部门负责人索取贿赂90余次,共计403.6万元;2002年至2013年,朱家臣利用职务便利,为一些单位或个人评优评先、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提供便利,先后收受贿赂50余次,共计237.6万元。收受礼金,借机敛财。2002年至2013年,朱家臣在生病住院、父母去世、逢年过节等时间节点,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60余起,共计183.8万元。道德败坏,与人通奸。朱家臣在周口任职期间,与两名女性发生并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规定,借用车辆。2012年9月,朱家臣以单位为自己配备的公车陈旧为由,向沈丘县某公司借用帕萨特轿车一辆,直至被“两规”,使用时间达15个月。
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志民违纪违法案件
李志民,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河南省长垣县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兼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等职。2004年7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4年9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2000年以来,李志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更换采矿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50余人贿赂440万元、1万美元。河南通润科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某为取得荥阳岵山煤矿探矿权,编造虚假申请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李志民参与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并有意规避招拍挂程序,违规授予该公司岵山煤矿探矿权。通润公司将探矿权转让后获利3.37亿元,宋某于2004年6月分两次送给李志民40万元。避重就轻,耍弄计谋。2009年11月,李志民曾主动向省纪委交待其收受某矿长8万元、《仕女图》一幅的违纪事实,省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就在他认为已经蒙混过关、可以平安着陆之时,2013年5月,省纪委针对李志民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再次立案,并对其采取“两规”措施。心存侥幸,收受礼金。2000年至2012年,李志民收受下属单位及个人所送礼金、购物卡共计200余万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焕成违纪违法案件
刘焕成,男,1957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郑州市郊区柳林乡党委书记、邙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郑州市水利局副局长、乡镇企业局局长、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州市管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新密市委书记等职,2009年1月任郑州市副市厅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09年3月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012年2月任郑州市人大副主任。2014年6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贪赃枉法,权钱交易。2002年至2012年,刘焕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要企业老板、机关干部93人309次现金和购物卡共计752.97万元、30.65万美元、2.2万英镑,为他人在承包工程、协调事项、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刘焕成与郑州某企业老板王某“交情”颇深,刘焕成装修房屋、购买家具甚至老家房子整修,都由王某出资,刘焕成则帮助王某前妻安排正式工作。收受礼金,大肆敛财。2001年至2012年,刘焕成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外出学习、出国考察等机会,收受企业老板、机关干部124人618次现金和购物卡共计513.17万元、0.71万美元。
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海震违纪违法案件
杨海震,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河南省项城市人,大学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周口市委副书记、原周口市市长,周口市川汇区委副书记、区长,川汇区委书记等职。2006年3月任周口市政协副主席,2007年4月任周口市政协党组副书记。2013年10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9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大肆权钱交易。1996年至2012年,杨海震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企业贷款、职务升迁、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口市聚通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某、广东省兴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经理高某等158人贿赂共计819.1万元、5.5万美元。违规接受礼金。1996年至2012年,杨海震借逢年过节之机,先后接受下属34人所送礼金共计82.8万元。贪污国家公款。2003年7月和2004年6月,杨海震安排司机郭某虚开修车发票,并给时任川汇区财政局长冯某打招呼,将个人从事迷信活动及亲属旅游费用共计12万元在川汇区财政局报销。
河南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李烈阳违纪违法案件
李烈阳,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省遂平县人,大专文化,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省建筑工程学校党委书记,2010年11月任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14年8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插手工程建设捞取好处。2003年,郑州华鑫置业有限公司与省建筑工程学校合作,将校园中的9.8亩土地以危房改造名义进行经济适用房开发。开发商徐某和尚某送给李烈阳50万元。李烈阳个人消费30万元,另外20万元送给时任省建设厅厅长刘某(另案处理)。在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中,李烈阳对郑州净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学院实验楼等工程项目给予帮助。2011年秋,李烈阳以儿子结婚买房的名义,向该公司董事长刘某提出购买一套“便宜”房,刘某将一套市值85.46万元的住宅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烈阳。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2009年至2013年,李烈阳先后收受6名请托人所送贿赂共计14.5万元。
漯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新区管委会主任孙保民违纪违法案件
孙保民,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河南省漯河市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漯河市建委副主任,市林业园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沙澧河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12年5月任漯河市政府党组成员、新区管委会主任。2014年8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插手工程、索贿受贿。孙保民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812.9万元、1万美元、2.1万欧元,本田CRV轿车一辆、高尔夫球卡1张(价值6.8万元)、手表1块(价值3.7万元)。收受宝丰县苗木供应个体老板郝某贿赂260万元。以买车、办事为名,向漯河恒润置业公司董事长赵某索贿102万元,50万购物卡。节日腐败,收受红包。孙保民借逢年过节、女儿结婚、外出学习等时机,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8.6万元、0.1万美元。
三门峡市湖滨区原区委书记杨方成违纪违法案件
杨方成,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桐柏县人,大学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南阳市唐河县副县长,卧龙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卧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城县委副书记等职,2007年任三门峡市湖滨区委书记。2014年8月,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2007年至2013年,杨方成利用职务便利,在选任干部、承揽工程、协调用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40余次,共计1677.98万元、1万美元。2011年10月,三门峡昊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为承揽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职工集资楼项目,向杨方成行贿300万元。2010年,三门峡市湖滨区某副乡长为调整工作岗位,先后2次送给杨方成4万元。一年后,在杨的关照下,该副乡长被调整为区教体局副局长。
对上述9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可逾越的底线,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禁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领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触犯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