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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审核: 纪委 发布时间: 2021-06-07 浏览次数: 42


作者:尹良 审核:赵晓东 编发:尹良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扛稳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把四风、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运用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督促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确保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格遵守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七个不得”:一是不得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以及提货券(礼品卡)等节礼;二是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三是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四是不得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便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五是不得餐饮浪费及在节日期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六是不得违反交通条例;七是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盯紧“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并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371-60867177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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