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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促改 ——既盯个案治标又谋全局治本

作者: 审核: 纪委 发布时间: 2021-11-25 浏览次数: 38

“就全县党员干部担保借贷情况开展大排查,共对9000多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干部的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担保情况进行了排查,实施了领导干部担保借贷情况月报制,制定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负面行为清单,全面规范约束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连日来,在浙江省温州市纪委监委督促指导下,泰顺县委开展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

这次专项整治缘起于泰顺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党组成员李教的“落马”。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李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过程中,针对案件暴露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从事搭股经商、高息借贷等营利性活动等问题,督促泰顺县委举一反三,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和以案促改同向同步推进,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的同时,把以案促改作为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惩和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严惩的同时,必须查找案发根源,以案为鉴抓整改,才能逐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目标。”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说。

突出不敢腐 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强化震慑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周蒙滔,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庆泉,温州银行行长吴华,平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雷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段时间,浙江省纪委监委陆续发布了温州市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消息,在温州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不小震动。

金针去痼疾,猛药起沉疴。去年以来,温州市纪委监委盯紧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盯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了温州银行行长吴华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7起111人,使严惩腐败的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

据统计,去年以来,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12件,党纪政务处分1904人,其中县处级10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立案数、查处的同级管理人数、处分数,同比上升200%。

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在强力打虎,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一般性问题的谈话函询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去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05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168人次,占68.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48人次,占19%,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过践行‘四种形态’,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不断增强。高压态势下,去年以来有2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温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立足不能腐 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

“全县19个乡镇71个部门所有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查率100%;自我清查民间借贷事项9488笔、经商办企业1315件,其中县管领导干部599人,主动报告疑似违规问题35件。”这是近期,泰顺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报告中的一组数据。

近日,针对李教案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泰顺县还推出“八严禁四监管”新规,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和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一步明确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与他人进行借贷或担保等8种行为,完善民间借贷事项报备等4项监管措施。

“李教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在紧盯有关部门整改的同时,对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能更好更有效地净化整个行业政治生态。”泰顺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温州纪检监察机关的普遍做法。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查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之后,市纪委监委会针对案件的特点,综合研判整个行业、领域是不是存在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一类问题。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国强回国投案自首。温州是著名的侨乡,全市有40多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分布在世界131个国家和地区,给腐败分子外逃增加了机会,给追逃工作带来了较大考验,温州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门追逃追赃机构,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外逃体制机制。

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是开展以案促改的目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的缺失或制度执行不到位,为了不让类似违纪违法案件再次发生,堵塞制度漏洞刻不容缓。”温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泰顺县李教案发生后,市纪委监委把制度建设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环节。针对查处政商关系不清的案件,市纪委监委督促司法部门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政策制定、执法司法等工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后,督促农业部门牵头制定关于完善市级扶贫结对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

“我们在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的同时,切实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利用查办案件资源,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以案促改,坚决防止同一问题重复发生,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着眼不想腐 注重发挥案中人警示作用

“赶紧拿回去,不然这5万元我明天就上交区纪委。”

“王主任,别客气啊,这点小小心意就收下吧!”

“老邹,你这样做是害我啊,办事不能走偏门,拆迁该怎么赔偿我们绝对不会少了你的,赶紧把钱收回去吧!”

不久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分管拆迁工作的王晓林,带着拆迁户邹某塞到其公文包里的5万元人民币登门退还。

和王晓林一样,“办事不能走偏门”已经成为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这离不开温州市持之以恒抓思想教育、抓清廉文化建设的努力。

温州市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推进不想腐的过程中,坚持把警示教育挺在前面,以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确保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去年5月,在温州市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中,该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展,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警示教育以上率下,去年以来,温州市有17万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先后观看警示教育片,400批次2.3万人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00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会2000场。

在警示教育月中,温州市把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选取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周秀松、李教、吴招鹏、蒋承杰、方豪陆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摄制警示教育片,选编忏悔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与此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育形式。温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业务部室骨干组成宣讲团,去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00场次,近万人接受教育,提高了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龙湾区组织17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微考试,实现了考试对象全覆盖、考试内容全涵盖;鹿城区拍摄《谁在“围猎”扶贫项目》等系列警示教育片,通过生动明快的小快板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同时还制作了方言版视频,着力打造经典的本地警示教育范本;永嘉县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传媒集团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教育合力。

“各地通过在案发地区或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确保执纪审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温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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