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诊改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文章作者:晋兵营审核:李勇 编发:张瑞华浏览次数:139

各教学单位、各书院:

   为进一步落实诊改工作中的各项任务,逐步实现诊改常态化,学校拟建设一批诊改示范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学院层面诊改项目1个,专业、课程和教师层面诊改项目各2个;各书院可推荐学生层面诊改项目2个。推荐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组成人员不得超过8人(含主持人),3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建设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20223月底前):确定目标

第二阶段(20223月底前):分析不足

第三阶段(20223月底前):制定诊改措施(含实施计划)

第四阶段(20224-20225月底):实施诊改

第五阶段(20226月初):分析诊改成效

第六阶段(20226月底前):撰写并提交诊改报告(模板见附件2-附件6

三、项目验收

各层面诊改报告作为项目的结项报告,验收合格的项目将被确定为校级诊改示范项目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瑞华

联系电话:6030

五、附件附件1.docx

1.诊改示范项目申报书

2.二级学院层面自我诊改报告模板

3.专业层面自我诊改报告模板

4.课程层面自我诊改报告模板

5.教师层面自我诊改报告模板

6.学生层面自我诊改报告模板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32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