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郑铁办【2022】21号)”文件的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文章作者:晋兵营 编发:张瑞华审核:质量管理办公室浏览次数:2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2218日学校党委对刘新的处分决定,对原“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郑铁办【202221号)文件进行更正,撤销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中“刘新老师”优秀的考核结果,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以更正后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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