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和课程层面专项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学校依托质量评价与提升平台开展了专业和课程层面的质量评价工作,学校拟对这些项目开展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推荐。
1.时间节点:2023.6.12-2023.6.16
2.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负责的专业或课程质量评价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按照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进行推荐,未完成专业质量评价或课程质量评价的视为不合格。
评审网址:http://101.201.148.38/#/login
账号:工号
密码:工号
说明:学院院长、副院长、书记目前可以登陆。
3.参考的评审标准。
请填写课程质量评价优秀项目申报表和专业质量评价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质量管理办公室:张瑞华 电话:6030。
4.课程诊改、专业诊改优秀名额分配表。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复核认定,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通过复核、认定为优秀的专业质量评价或课程质量评价将被认定为校级质量评价示范项目。
时间节点:2023.6.19-2023.6.23。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6.09